湖北省蕲春县人大常委会近日集中听取相关部门《长江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深入横车灵虬山石英砂矿山、彭思镇茅山策湖泵、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现场,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实地查看生态环境入河修复、排污口整治等情况。
近年来,蕲春县着力推进长江岸线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418万元,对原县农药厂银山厂区土壤污染地块进行全面治理与修复,规范处置场地遗留危废1500吨,处理污染土壤两万多吨,拆除厂房34栋,管控危废两万多立方米。
同时,对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溯源,查清污水来源,确认整治责任主体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分类、命名、编码和标志牌设置等工作,完成立行立改整治任务22个。严守长江岸线产业政策底线,沿江1公里内禁止新建任何重化工项目,严格限制重化工产业入园,严格控制重化工企业审批,坚决严禁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落地,促进产业转型。
蕲春县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坚持“零容忍”执法态势,严厉打击长江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3年来,出动执法、监测人员6000多人次,约谈企业负责人60多人次,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文书500余份,立案127件(涉水62件),移送拘留4件,查封扣押11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7家,实施停产整治5家,关闭企业5家,处罚金额1062万元。2019年快速办结江苏常州某公司向张榜镇塘底村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130吨案,这起跨省案件被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列为典型案例。 作者:詹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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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原题为:
蕲春县人大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实地查看入河修复、排污口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