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组建两个督查组,对武汉市、宜昌市等8市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省各项任务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进一步做好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
此次督查以现场督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化工园区问题、排水管网问题、船舶污染防治问题、湖泊水质问题、建筑石材生产行业生态问题、垃圾焚烧项目及渗滤液处理问题和群众举报信访件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督查。同时,对历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2022年各类督查中发现并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进行抽查。
督查结束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督查情况,下发专项督查通报,明确存在问题清单,进一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作者:郑国安 熊争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