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开发利用布局。鼓励沿海地方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和生态保护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前瞻布局海洋能潜在开发区域,加强要素保障,推动海洋能分类有序开发,提升海域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指导意见》还从科学核算资源潜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持续扩大工程试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开放合作发展、强化政策措施保障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