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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限停产是治污的下下策

2020-09-02 10:06来源: 法治日报编辑:遥城
  治污固然要从严,但一定要摒弃粗放思维和拍脑门思维,而是应该追求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精准管理
  近日,针对河北省邢台市区为降低大气中的挥发性物质,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部门要求邢台市区加油站错时加油一事,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公众号“邢台生态环境发布”8月29日晚间通报称,针对这一情况,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于8月29日上午迅速进行了叫停,已通知涉及的加油站第一时间恢复24小时营业。
  尽管生态环境部早就认定了“一刀切”限停产的违法违规属性,并发文严令禁止此种行为,但在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总是对“一刀切”限停产“情有独钟”、念念不忘。邢台市要求主城区加油站错时加油——从8月28日至9月1日,每日9时至17时暂停加油作业,其实就是变相要求加油站在规定时间关停。目前已有媒体对此提出强烈质疑。
  大气环境治理是硬任务,也是备受社会关注的大事。邢台市大气污染指数长期较高,当地治污的压力可想而知。当地针对相关污染问题,下决心进行铁腕治理的态度值得肯定,但铁腕治理必须有法可依、科学有度,必须守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底线。
  地方政府确实有限停产的治污选项,其主要法律依据有三项——其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等应急措施。其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未经许可排污”“超标排污”或“逃避监管排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其三,环保法第六十条作出了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类似的规定。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只有符合法定情形,地方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才能对相关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如果不具备法定事由和条件,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针对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企业采取了限停产措施,就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就是乱伸手、乱作为,逾越了法律底线。
  回到新闻中,根据预测,邢台市本轮重污染天气(8月27日至31日)的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减少油气污染物排放确实可助力臭氧污染控制,但需要追问的是:对邢台市主城区所有加油站采取限时停业措施是否符合应急预案?是否对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这些加油站是否都存在足以引发限停产措施的违法排污情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是否依法逐一甄别,并按程序操作?实际上,近年来,各地加油站已普遍采取了比较严格的油气回收措施,有不少加油站的油气排放是达标的,有些加油站即便超标,也未达到限停产的严重程度。从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的回复和纠错反应看,当地要求加油站错时加油显然是一次缺乏法律底气和法律支撑的粗放行动,是典型的眉毛胡子一把抓。
  据媒体公开报道,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要求加油站错时加油的问题,希望邢台的问题在曝光后能引发广泛的反思和纠错。“一刀切”限停产是治污的下下策,是懒政,不仅会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也会影响市场主体生存和就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治污固然要从严,但一定要摒弃粗放思维和拍脑门思维,而是应该追求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精准管理,这样方为“上策”,才能增强治污公信力,并取得更好的治污效果。(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