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向阳 康学辉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遵循,更是精细化管理自然资源资产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坚持城市化和产业化同步推进,也要守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优化工业、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严格管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边界,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城市是产业发展的载体,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两者互相影响。只有做到以产兴城、以城聚人、以人兴业,不断优化产业布局,统筹宜居宜业,才能更好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发展。
科学规划重点产业布局。统筹考虑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要求的前提下,贯彻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区域产业定位、考量比较优势,适度超前谋划,科学合理规划好重点产业布局。
保障新兴产业发展空间。与建成区、规划区相邻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产业聚集区不得布局“两高一剩”项目,现有项目逐步退出,为新型产业发展腾出布局空间和环境容量。对于新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优先安排新型产业布局,并充分考虑其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及转型升级对国土空间的需求,为其预留充足的弹性发展空间。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鼓励钢铁、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向大气扩散条件好、环境承载能力强、人口密度低、资源和产业互补并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布局的区域转移。支持煤焦、化工、有色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高精尖技术,向高附加值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延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减轻环境影响。
守牢生活空间环境安全。建成区、规划区内严禁新批准建设危废处置等高风险项目,现有项目逐步搬迁退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产业聚集区内重污染项目严格落实减量置换、只减不增政策,支持退城退川入谷,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同时,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排放控制,增加绿色空间和植被覆盖。
统筹产业布局和生态空间协调发展。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空间布局应避开人居环境敏感区域,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产业发展规模应与生态环境空间容量相适应,二者协调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提升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