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新闻 > 地方资讯 > 正文 >

江苏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纲领性文件

2021-04-26 14:55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聚焦综合执法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围绕“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目标,将执法工作现代化体系具体分为组织体系、指挥体系、行动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等内容。
  据悉,江苏将采取“1+N”的方式,将《意见》作为指导全省“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后期结合异地处罚、正面清单等配套制度机制,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构建科学完备、高效运转、保障有力的执法制度体系。
  在组织体系方面,《意见》明确各层级执法工作职责,推行“市管区用”“局队站合一”模式,赋予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行政检查权和部分行政处罚权,按照市级垂直管理和县级全员执法要求,配齐5大类标准化装备,统筹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形成立体的执法监管网络,做到责任全覆盖。
  在指挥体系方面,将建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集中调度指挥中心,推行“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建立上下联动响应机制,落实异地执法工作机制,实施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实行执法队伍员额管理,真正实现垂直管理。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意见》既是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重大任务,又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还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机制改革的根本要求,也是解决当前执法突出难题、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坚持源头治理、服务攻坚,将执法放到生态环境保护全局工作中考虑。系统外,实现行业监管责任与综合执法责任依法区分、有效衔接;系统内,充分发挥要素部门、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和培训机制,形成执法工作整体合力。
  在监督体系方面,制定实施全省现场检查工作行为规范,落实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案件信息不公开披露审核等制度。同时,健全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以高效的监督推动执法水平的持续提升。 记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