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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大会

2018-08-16 09:39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明辛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内,一场警示教育大会正在进行,参会者除了全体机关干部之外,还包括开发区下辖20个行政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
  因为群众反映的一起张家桥港河道水体污染问题, 该区5名党员干部被不同程度问责。近日,又召开了如此大规模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开发区方丈港村范围内有个张家桥港,河水自西向东而流,流经北部工业区块。
  今年1月,有群众反映张家桥港水体颜色变深,气味难闻,怀疑有污水排入。
  该区立即对开发区张家桥港河道污染情况展开调查,对河道两边的纺织和印染企业污水渗漏、雨水管排水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经检查发现,导致此次污染的原因主要包括:该区块地下污水管破损,使得污水外溢入河;纺织企业自备水沉淀后的泥浆水和药剂管道外溢水,经厂区雨水口外排河道;印染企业部分冷却水通过软管外排河道。
  然而进一步检查发现,这样的情况,却全然没有被当地河长掌握。根据河长制责任体系分配,乡(镇)、村两级基层河长主要职责是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协助上级河长开展工作。负责该河道的村镇两级河长虽然巡河次数到位、巡河日志记录完整,但就是没有发现和记录上述问题。污染事件背后,河道巡查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暴露无遗。
  张家桥港河道的镇级河长江伟锋后来在接受组织谈话时也承认:“此次事件,归根结底是我思想上不够重视,教训非常深刻。”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没有认真履职,终究会被追责。
  发现问题后,一方面,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南浔区环保局、南浔区水利局等部门迅速行动,区环保局依法责令两家涉事企业停产整改,两家企业随即封堵排污口并拆除临时管道,规范污水、冷却水的收集处理;开发区管委会亦组织修复破损的污水管道。
  4月9日,经省环保厅会同省治水办工作人员实地踏勘,现场基本整改到位。南浔区委办、区政府办发文向全区通报查处情况;南浔区水利局对涉事企业湖州新泉能纺织有限公司非法取水行为依法处罚7万元;南浔区环保局对湖州新泉能纺织有限公司药剂溢流行为依法处罚6万元。
  另一方面,相关失责党员干部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湖州市纪委驻南浔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组长徐法宝介绍,时任镇村两级河长的江伟锋、朱应法2人,被认定履职不力,未及时发现河道污染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章文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环保站站长,在检查企业排污问题过程中工作懈怠,没有发现企业排污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处分;而张海清作为开发区分管工业经济的领导、朱永根作为开发区方丈港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对企业排污监管不到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追责的目的不是处理干部,更是通过追责牢固树立起党员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督促他们认真履职。追责后更应注重‘后半篇文章’,研究做好问题整改、建章立制、责任落实等各项工作,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徐法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