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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为了曝光而曝光”

2018-09-27 14:34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姜雪
        当前,部分地区通过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效果显著。然而,笔者在调研时也发现,个别地区为了曝光而曝光,重形式轻实效,目的性不强、抓问题不准、曝光震慑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好,存在“敷衍曝光”现象。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鸡毛蒜皮式曝光。个别地区为应付上级部门的曝光要求,刻意凑曝光期数,曝光素材不筛选不甄别,把零碎的小事小情拿来滥竽充数。把一些不疼不痒的问题搬上“曝光台”,不仅不能引起属地政府的高度警醒,而且也会让观众感觉兴趣索然。
  二是小题大做式曝光。有的曝光片时长达三四分钟,但观后明显有小题大做的感觉。比如曝光一家非法塑料造粒小作坊,无非是废气未收集处理、废水无序乱排,但曝光片却还深挖废气对人体危害、工人卫生防护等,听来令人惊悚,有画蛇添足之嫌。与其深挖此类内容,倒不如同时曝光多家类似作坊,这样会显得曝光内容更充实更有分量。
  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敢于曝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体现的是工作作风,检验的是责任担当。不能为了人情面子或者害怕得罪人就缩手缩脚,对曝光内容挑挑拣拣,仅曝光无关痛痒的小问题,或对于突出环境问题充耳不闻。如此曝光,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曝光环境问题,要始终秉公无私,不退步不让步,实事求是地反映污染状况。
  要增强新闻制作水平。当前,少数曝光新闻还存在要素不全或叙述不清等问题,以至于对污染问题到底是什么、究竟该哪个部门负责、整治到什么标准等,群众仍感到疑惑。因此,要站在观众角度反观曝光新闻,提升制作水平。曝光新闻不仅要讲清问题及后果,还要讲清应该由哪个部门或地区负责、整改到什么标准。在曝光个别严重环境问题时,还可以配发编后评论,强化对涉事部门或地区的震慑力,促其深刻反省,举一反三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引起社会公众对此问题的关注和监督。(责编: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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