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蓝天碧水 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向5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散乱污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对目前已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在今年年底阶段性清零。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把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作为重点任务,要求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通知》要求5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实行整体整治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对于需依法依规关停取缔或整治后(关停取缔类)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做到“两断三清”。对于列入整合搬迁(限期搬迁类)至合规工业园区的企业,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环保设施。列入升级改造(停产整治类)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