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要闻 > 热点追踪 > 正文 >

四川省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

2018-06-05 08:12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辑:小璐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从2018年起,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通过5年努力,让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实现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方案》明确,2018年至2019年为推进阶段,完成60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所辖行政村、16282个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20年至2021年为攻坚阶段,完成长江干流四川段等五大重点流域周边行政村和持续创建的幸福美丽新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2022年为巩固阶段,确保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方案》强调,2018年底前,各市(州)应以县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时序和措施,确保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合理有序稳妥推进。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经济实用、维护简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规划引领,加快设施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完善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高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