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城市黑臭水体举报热线,您有什么问题需要反馈?”
“我是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的居民,昂昂溪区昂富公路零公里处,路南侧有一个大臭水泡,面积好比昂昂溪区面积,有生活污水和厂矿生产污水排入该大水泡子内。这种现象持续10余年,臭味较大。”近日,一通举报电话,打进了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31督查组。
接到电话后,第31督查组立即将该举报信息交办给当地政府核实,要求地方政府在5日内向督查组反馈意见。几天后,齐齐哈尔政府在交办案件核实办理情况报告中表示,“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黑臭水体,但不在建成区范围内,群众举报案件基本属实。”
6月28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反馈给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31督查组的情况说明,称群众举报案件基本属实,污水全部排入黑臭水体。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就在几天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黑龙江省开展“回头看”时,也收到了关于昂昂溪区这个巨大臭水泡的相关举报信息。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6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事项交办函第十一批次问题的报告》中显示,当地政府称“经调查,该信访举报情况不属实。”
同一个问题,前后仅仅相差10天,面对两个督查组,却出现了一个“属实”一个“不属实”,究竟是属实还是不属实?一个称污水排入黑臭水体,一个却称污水排入城市管网。到底在对谁撒谎?这种情况立刻引起了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31督查组的注意,督查组当即进行了部署,决定立即出发,驱车300多公里,从哈尔滨奔赴齐齐哈尔实地督查。
到达目的地后,刚一下车,一股恶臭迎面扑来,眼前的场景更是触目惊心。巨大的黑臭水体上大面积漂浮着白色泡沫和红色的固体废物,污水颜色呈暗红色,散发着刺鼻的臭味。督查组监测人员立马对该黑臭水体进行水样监测。
水样监测结果显示,其氨氮浓度为86mg/L,透明度为5cm,溶解氧为0.71mg/L,化学需氧量1120mg/L。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判断该段水体为重度黑臭。
督查组现场督查过程中,发现了一处黑水直冒的排水口,随即让当地相关部门到现场说明情况。当地政府称,此排水口为昂昂溪区城区排污口,日排水量4000吨左右。原本这些污水要通过城市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嫩江。但令人震惊的是,该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仅一年时间,2017年6月起因为种种原因停运至今,督查组深入污水处理厂了解,并未发现有任何整改措施。昂昂溪区进入城区管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该水体。
据悉,2017年4月环保部印发《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开展部署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1月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治理的要求,对坑塘进行分类。原则上首先控制污染物扩散,根据纳污坑塘污染状况,土地规划用途、所在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功能等情况,评估确定合理的地表水地下水底泥及周边土壤控制和治理修复目标。但至今,5个月时间,并未见到地方提交纳污坑塘整治的相关材料。
“这个又黑又臭的水塘已经存在20年之久,5年前,我们村的井水已不能饮用,深水井中的水经过检测化验已超标,我们只能专门从很远的地方接上自来水管。产生了恶臭气味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地下水,对我们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们多年投诉,一直没有治理。”周边村民无奈地对督察组说道。
经督查组实地核查,昂昂溪区群众6月23日举报的巨型黑臭水体情况属实。督查组组长表示,该黑臭水体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水体问题,已经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空气和生态造成严重影响,犹如嫩江边上的一颗毒瘤。从1999年至今,存在近20年之久,面积之大、年代之久、浓度之高全国罕见。目前,督查组已将此件交办当地政府,当地政府表示,下一步积极采取措施,把黑臭水体治理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