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从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法律,一年来,鹿泉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建章立制,全方位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深入一线摸排线索,使公益诉讼成为护航生态文明的又一“利器”。
鹿泉区检察院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从被动等案到主动找案。在群众中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在本院微信公众号添加了“随手拍”功能。“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鹿泉区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们,看到这儿有一堆垃圾,就赶紧拿出手机拍个照,看见那儿有一条臭水沟,就迅速拍照核查,个个练成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火眼金睛”。”谷雅丽说。
不单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鹿泉区检察院还在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英雄烈士名誉保护等法律规定的领域加大办案力度,相继印发了《关于积极支持区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办案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办理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区形成了党委、人大、政府支持,行政机关配合,检察院与监察委协作,法院、检察院联动的公益诉讼大格局,截至目前,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运用诉前程序提出检察建议8件,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筑起了新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