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着眼长远发展,实施精细管理,不断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前,周口市出台了《中心城区重点污染源集中整治和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提出八项措施,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坚定不移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实施楼顶绿植工程,开展空间扬尘治理。2018年10月底前,凡集中整治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四层以上的楼顶必须开展绿植,栽植四季常青类绿植植物(如佛甲草等),并配套喷淋设施;凡四层以上的市民住宅楼由所在区政府或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绿植及配套喷淋设施。
二、实施城市清洁行动,开展城区综合治理。全面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生活垃圾,清洗公共设施,修补破损路面和道牙石,主次干道坚持每天不少于2次机械化清扫、2次雾炮作业、不少于6次洒水降尘措施,背街小巷及时清扫。
三、实施工地扬尘问题清单制度,严格落实7个百分之百。全面清查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实施问题清零,督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7个百分之百措施。
四、实施无扬尘拆迁行动,严查拆迁工地违规拆迁行为。中心城区所有拆迁工地必须落实“全围挡、全喷淋、全湿法、全密闭运输、全冲洗”等5个百分之百措施,坚决实施无扬尘拆迁作业。
五,实施散煤燃烧专项清查行动,全面取缔各类散煤燃烧设施。集中整治中心城区所有散煤销售点、散煤燃烧设施,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予以取缔或实施改气措施。
六、实施机动车管控,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在出入中心城区主要路口设置卡点,完善限高设施,严查过往重型运输车辆,严查老旧车、黄标车上路行驶,确保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得到有效治理。
七、实施涉气企业污染治理,减少工业污染排放。严查各类涉气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重点对建材企业、商砼搅拌站无组织排放,家具制造、汽车维修、喷漆烤漆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进行拉网式排查,凡检查中发现没有安装治理装置的或者经检测排放不达标的一律予以停产治理,经治理仍然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予以关停。
八、实施餐饮油烟治理,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要求中心城区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油烟排放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建立检查记录及治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