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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以有力监督护卫绿水青山

2021-06-02 15:15来源: 湖州日报编辑:雪儿

  “偷倒石英尾砂是严令禁止的,请立即停止这样的行为。”长兴县林城镇纪委监察办和河长办工作人员日前在巡河督查时,发现姚家桥港附近有人倾倒石英尾砂,镇纪委监察办立刻牵头公安、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最终对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及时清理上百吨尾砂,对相关人员作进一步调查。
  近期,林城镇首次将纪委督查力量嵌入河长制工作,镇纪委对应10个镇级河长、19个村社监督联络站对应62个村级河长,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方面开展督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方位监督水生态治理。同时,对河长制工作中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
  “没有严肃问责就没有震慑、没有敬畏,保护好绿水青山就没有保障。”林城镇纪委书记孙伟锋介绍,镇纪委监察办介入,聚焦河长制工作推进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展开督查,并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典型通报等方式形成整改清单,可以有效破解河长制监督方式单一、措施有限等难题,大幅度提升了基层河长工作质效。
  为确保督查取得实效,该镇纪委监察办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并进行“回头看”。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实际行动护卫绿水青山。”镇纪委监察办相关负责人说。
  接下来,当地纪委监察办将通过督查事项整改落实来检验河长履职成效,促进基层各级河长责任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记者获悉,该创新做法有望在全县推广铺开。作者 陈虹 史舒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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