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总书记嘱托 观看长江警示片
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为上海市精准把脉
本报记者薛丽萍上海报道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哺育了代代中华儿女,造就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千年文脉。”激昂的解说词和屏幕中秀美的长江风光景色,令督察组成员们目不转睛。
5月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上海市驻地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临时党支部会议。会上,全体督察组成员还迎来了一次特殊的学习环节——重温《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
警示片通过明察暗访,曝光披露了长江经济带11省市钢铁去产能不力、非法捕捞问题多发、违法捕售野生动物、非法垃圾填埋、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等系列长江沿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加深了督察组成员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长江警示片有的同志看过,有的是第一次看,每看一次都是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也有助于我们把握督察重点。我们在督察中都有切身体会,近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警示片所披露的问题,各地立行立改、以点带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但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很突出,长江警示片中披露的问题就让人触目惊心。” 警示片播放结束后,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临时党支部书记许达哲同督察组成员交流观看感受。
许达哲表示:“要带着问题学,结合地方实际学。只有学得深、悟得透,才能督得实、察得准。每一轮督察的方向和重点不完全一样,但都是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察的重中之重。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在前两轮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重点、发现问题,促进地方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是坚持系统观念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创新之举,也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的督察之为。要结合这一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督察向纵深发展,通过督察推动上海更好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上海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结合警示片内容,督察组副组长张雪樵对本次督察进驻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督察组成员要多角度看待、精准把脉分析上海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张雪樵表示:“此次督察聚焦长江大保护,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要从长江流域的共性规律要求、共性法律标准看待上海市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要从区域协调发展的相对性标准看待上海市存在的短板,研究跨省(直辖市)行政区划的生态环境问题。要从国际化超大城市、对外开放前沿阵地的个性定位看待上海市面临的挑战。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者,上海市应当如何担当作为,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上更好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也是督察组要思考的方向。”
警示片的问题导向为现场督察组成员带来了启发。“集中观看《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有利于我们结合上海市的特点,为这一超大城市‘画准像’,也让我们对聚焦重点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一步,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督察各项工作。”一位督察组同志告诉记者。
中央第七生态环保督察组首批35件信访举报件转办地方
云南省表示绝不虚假整改
本报记者余常海昆明报道 5月10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云南省转办第一批信访举报材料,这也标志着督察组信访举报转办工作正式开始。云南省对转办的举报件立即开展调查整改。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和渠道,督察组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目的就是为了让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更畅通。”督察组副组长李云卿在转办会上要求云南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务必认真对待,精准、科学、依法推进整改。对于转办的举报问题,要及时组织查处,于10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督察组,并将查处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
云南省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组长王显刚代表云南省接收了首批转办件,他表示,云南省将严禁虚假整改,口头整改和搞“一刀切”。
截至5月9日,督察组共接到信访举报问题48件(来电48件、来信0件),受理46件,合并重复件后向云南省转办35件(来电35件、来信0件)。
转办举报件涉及云南省6个市州。其中,昆明市26件,昭通市3件,大理州3件,普洱市1件,曲靖市1件,文山州1件。从反映的问题类型来看,涉水8件,涉大气3件,涉土壤6件,涉噪声7件,涉生态13件。
据了解,2024年5月9日上午动员会后,督察组向社会公开了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督察组组长叶冬松、副组长李云卿第一时间前往信访工作间,看望正在紧张工作的督察组成员,叶冬松对信访工作周到细致的安排提出了表扬。
据介绍,为避免群众拨打电话时因占线过多而产生误解,信访工作组协调云南省设置了导航音。在早上8:00到晚上8:00的受理期间,群众拨打举报电话占线时,将有耐心等待的导航音,并向群众提示可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反映问题,信箱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A614号邮政信箱。在晚上8:00到早上8:00的非受理期间,群众拨打举报热线时同样会收到可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反映问题的导航音。
进驻第一天,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把党纪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到督察工作中
本报记者任靖长沙报道 伴随一阵热烈的掌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于5月9日正式成立,全体督察人员共同学习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
为何督察组在进驻第一天成立临时党支部?为何第一次组务会伊始就进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因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挥利剑作用的重要举措和纪律保障。
“开展督察的这一个月,正处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督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贯穿督察工作全过程的言行准则。”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蒋卓庆强调。
临时党支部全体成员纷纷表示,党纪学习教育对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说更是具有特别的意义。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此次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负责对湖南省督察,要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和区域协同治理等情况,聚焦做好长江经济带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把党纪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到督察工作之中既是对督察组的要求,也是考验。
为此,临时党支部的部分成员交流分享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的认识体会,组员们受益匪浅。大家一致表示,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以实际行动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治责任,圆满完成党中央交办的督察任务。
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组长接听举报电话
“认真对待每一个举报问题”
本报记者雷英杰武汉报道 叮铃铃!叮铃铃!5月8日下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锦斌刚走进信访受理间,举报电话就打了进来。
“您好,这里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请问您有什么情况需要反映?”信访工作人员热情地问道。
李锦斌顺势拿起旁边的电话分机。在近20分钟的通话过程中,李锦斌认真听取了群众反映的情况。
放下电话后,李锦斌沉思片刻。随后,他总结说,群众来电反映问题很有意义,背后往往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重复举报、部门相互推诿、解决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一方面,要认真对待每一个举报问题,把握住群众举报的重点内容,把握住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时做好登记转办;另一方面,还要做好答复工作,群众投诉举报最关心的就是哪个部门来解决、多长时间能解决,要及时给出回应,让他们心里有数。群众举报的问题真解决了,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才会增加。” 李锦斌说道。
在信访受理间,李锦斌还向信访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信访受理的工作模式、电话回访的要求、第二轮湖北信访举报数量,以及当日电话接访数量、主要举报城市、举报主要污染类型等基本情况。
李锦斌表示,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开局即有成效。我们要将其作为督察关注的重要问题,发现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推动环保为民、利民、惠民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握重复性、顽固性、反弹性环保问题的重要方法,以担当精神、求实精神、钉钉子精神,边核准、边查处、边整改,推动督察工作高质量展开。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湖北省的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截至5月8日20:00,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接到信访(电话)举报36件,向湖北省转办第一批共28件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涉及5个地市,反映问题涵盖大气、水、噪声等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