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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9年继续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2019-03-11 14:12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编辑:明辛

  201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于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并通过了水利部、原环保部组织的中期评估。目前,已全面建立了湖长制。
  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以来,河湖长制已落地生根,覆盖全区河湖,一项项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一幅幅“河畅、水净、岸绿”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从“有名”向“有实”迈进。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开展了河道水域环境整治工作;赤峰市敖汉旗设立水利公安,联合开展了河道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违规采砂场,取缔并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
  “我从小在锡林河边长大。去年最大的感受就是锡林河边环境变好了,在河边走一走,心情特别好。”锡林浩特市民图雅希望河水能越来越清澈。
  “定期巡河,巡查出来的问题我们要定期整改,通过河堤加固及环境整治,对有可能出现问题的河湖口着重治理。”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小南河河长王雄说。
  “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河湖长制工作。”自治区水利厅副巡视员王亚东说,“全区落实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河湖长共6694人。”
  去年,内蒙古全区四级河湖长已累计巡河5.9万人次,巡河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经解决。同时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河道采砂等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出“四乱”问题1689个,各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排查出的问题中71%已经整改销号。
  “去年我区共清理河道垃圾484万吨,河道清淤疏浚总长度794公里,河道生态岸线治理979公里,处置非法排污事件154起,非法围垦145起,整治非法采砂点447处,‘一湖两海’等重点湖泊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河湖面貌有所改观。”王亚东说。
  如何利用河湖长制这一工作平台,更加有效地整合行政资源,积极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做法。
  河湖是城市的“血脉”。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区陆续出台河长制督导检查制度、基层河长巡河指导、河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苏木乡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指导意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细则等制度。目前,自治区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已建成投运。
  2019年,要继续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思路、强化举措、狠抓落实。“自治区将在上半年召开全区总河湖长会议,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任务及分工,同时加强暗访、考核等工作,使各级河湖长知责、履责、尽责。”王亚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