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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设定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空气质量预警启动条件

2019-03-11 14:40来源: 湖北日报编辑:明辛

  目前,湖北省发布的新版《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设定了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预警启动条件。
  从即日起,当预测未来24小时PM10(可吸入颗粒物)均值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PM2.5(可吸入颗粒物)均值浓度>75微克每立方米,或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微克每立方米时,将及时发布公众健康防护提示信息,相关部门可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或提前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当预测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时,启动黄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时,启动橙色预警……直至启动最严重的红色预警。
  专家介绍,根据相关换算比较可见,当空气质量尚未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湖北省将启动相应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称,提前响应是为了提前干预轻度或中度以上持续性污染,减缓或遏制当地空气质量污染程度进一步恶化。
  根据该办法,当上半年PM2.5累计浓度均值超过年度考核值10%以上或优良天数比例低于年度考核值6个百分点以上,列入考核的地方政府将被考核预警,省有关部门将视情况派驻工作专班驻点督办。对整改不力的,省生态环境厅将提请省政府约谈其政府负责人;未能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严重影响全省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的,将被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