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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强攻难点 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

2021-01-25 14:50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胡涛

  2020年,在生态环境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系统按照生态环境部“八个走在前作表率”和“六个必须”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和队伍建设两个攻坚战一起打、协同打,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做法汇报如下。
  一、发扬斗争精神,抓重点攻难点,推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辽宁省委、省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辽宁实际,把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作为重中之重,连续3个季度召开高规格的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推进会,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全部参会,省委书记、省长亲自调度部署,省市县总动员,强力突破。一年来,重点做了3项工作:
  一是精准溯源。完成3565条河流排查,溯源确定排污口9812个,实行“一口一档、一口一策”整治,对1500个主要排污口进行重点监督监测。坚持问题导向,在全省每季度调度推进会上,播放《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分管副省长点名道姓指出突出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聚焦重点。梳理确定细河等20个重污染河段,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110项整改任务,逐一落实包保责任,按季度考核通报,实行闭环管理。截至2020年底,20个河段全面达标,改善幅度超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突破难点。针对消劣的“老大难”太子河支流北沙河,组织沿河3市组建专班,设置14个预警断面,实行周监测、周分析,定期会商,合力攻坚,在2020年2月突发污染事故、个别指标吃掉近半年数值的情况下,精打细算,分毫必争,于9月实现消劣。2020年,全省河流水质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优良水质比例73.3%,比2016年改善29.1%;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平均浓度比2018年分别改善82.3%、65.7%。
  二、聚焦主责主业,抓改革建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目前,已全面完成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阶段性任务,垂改优势得到初步发挥,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初显。
  一是凝聚工作合力。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市级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近两年来,以省厅为主导,14个省辖市局主要领导调整了13个;驻市监测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市局党组成员的同时,各市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也任市局党组成员,进一步理顺关系、统一步调,形成全省一盘棋。同时,在大连市开展了执法队伍“市管区用”“双重考核”试点,并进一步探索跨县区设置流域区域派出机构。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深化“定岗定责定人定流程”,省厅及14市局均按照标准化模板制定了实务手册,逐项绘制工作流程图。以环境执法、审批许可和固定源监管等为重点,制定了20个现场执法指南、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指南、固定源闭环监管办法等细化规定,依规办事,阳光运行。
  三是提升攻坚能力。进一步整合监测力量,提升数据分析、污染溯源能力,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为强化监督执法奠定坚实基础。市、县执法队伍编制由改革前的3330名增至4041名,增加21%。在履行日常监督执法的同时,2020年统筹开展了全省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环保隐患排查治理、菱镁行业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四是积蓄强劲势能。整合党务、人事、巡察工作力量,成立全省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实体化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培育队伍斗争精神、抓落实能力为突破口,在疫情防控中锤炼作风,在污染防治攻坚中提升本领,在树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导向中凝聚人心,积蓄起干事创业的强劲势能。
  2021年,我们将以协同降碳减污为总抓手,持续深入打好两个攻坚战,努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可靠的环境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