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能源领域改革工作,明确了17项能源领域的改革任务,截至目前,3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4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围绕紧抓快干新能源深化改革。建立新能源开发新机制,制定出台加快新能源和电网工程审批建设13项措施;集中式光伏项目实行集成并联、线上办理;“即报即批、应批尽批”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发展提速增效,今年3月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份。全力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今年实施一体化工程新能源项目2727万千瓦,完成治沙面积238万亩,实现增绿、增能、增收一举多得。完善绿电就近消纳机制,优化六类市场化消纳新能源政策,分盟市研究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协调推动盟市间新能源合作,新能源消纳能力明显增强,风光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盟市间新能源合作规模超过1200万千瓦。启动绿电交易试点,蒙西地区80%以上绿电进入市场交易,绿电交易规模全国第一。统筹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优化完善绿氢产业政策,打造绿氢产业先行区。坚持将储能电站建设和装备制造发展作为重要产业来抓,建立储能市场化补偿机制,完善调度运行及市场交易机制,实施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到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
围绕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研究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智能煤矿、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落实完善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制度,大力发展煤基新材料,加强煤矸石等煤矿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升煤炭延链增值水平。优化电力市场机制,及时对电力中长期交易做出优化调整,推动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蒙西正式运行、蒙东试运行,继续在全国保持电解铝、合金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电价优势,努力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绿色电、便宜电、可靠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