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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成立

2019-10-20 23:18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南筏

   据悉,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是黑龙江省首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可开展5类环境损害鉴定工作,业务范围基本已覆盖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

  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6年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资质,允许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该院是黑龙江省唯一具有此资质的机构。

  2019年5月17日,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许可开展污染物性质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噪声鉴定等其他鉴定5类环境损害鉴定工作,业务范围基本已覆盖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

  作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利用专业设备对环境污染损害进行量化评估,为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提供有公信力的证据服务,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对加快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将严守专业、规范、公正的原则,努力打造一支崇尚法治、尊重科学、严谨规范、诚信敬业的司法鉴定人队伍,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公信力,为诉讼活动提供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服务,为助力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李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