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提前谋划,积极做好春节前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持续加大查处、宣传力度。
公安、城管等部门专门印发了禁燃工作告市民书、禁燃倡议书,将严格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行为的有关事项告知于众,对积极举报身边的违法违规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经调查属实的,按照举报案件应处罚款金额的10%(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目前,新余市依法查处违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案件3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两人,治安罚款两人,传唤训诫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13起15人,劝阻违规燃放行为18起20人,通过溯源调查,协助安监部门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两起。通过制作宣传专栏、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微信平台推送、志愿者上门劝导等形式,市民禁燃意识显著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