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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2018-05-22 13:06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编辑:明辛
        那场巨大的灾难已经过去了10年。可每当想起,一张张流泪的脸庞、一双双惊慌失措的眼睛、一个个穿梭在废墟中救援的身影,依然如幻灯片般在眼前浮现。
  5年前,笔者到过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往日熙熙攘攘的小城一片死寂,唯在北川中学废墟附近,小号吹奏的《思念曲》哀伤的旋律一遍遍响起,让人潸然泪下。看着那倒塌变形的房屋、遍地的碎片残骸、塌陷的大地、滑坡的山体,心中充满悲痛、震惊和感慨,却无力用语言表达。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人以及人所建设的家园乃至创造的文明,是多么脆弱。
  无数实践和教训告诉我们:尊重自然是防范一切自然灾害的基础。人类生命的诞生和存续,本身就是一系列自然巧合产生的奇迹。如果地球离太阳近一点或远一点,地球自转的速度快一点或慢一点,如果地壳的运动发生改变,大气层的构造产生变化,等等,只要自然规律发生微小的变化,对人类都会是毁灭性的。自古以来,人类所做的努力都是认识自然,理解自然,在现有自然条件下打造宜居、舒适、便捷的生存环境。任何试图与自然作对的狂妄行为都必然受到惩罚。
        习近平总书记说,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尊重自然,首先是尊敬,我们要和自然交朋友,与自然和谐相处。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继承祖先的智慧,友好地对待自然,顺应自然,不要给自然环境超过其承载能力的负担。生产和生活应依山就势,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
  2010年暴发的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1765人死亡和失踪。据记载,自清朝道光(1823)年以来,三眼峪和罗家峪共发生泥石流灾害9次,造成13人死亡。舟曲的部分县城及城关镇的10个自然村,就坐落于三眼峪沟堆积扇上。和民国时期相比,县域面积基本没变,人口却从5000人增长到5万人,是过去的10倍,环境承载力严重超载,自然不堪重负,才酿成如此惨痛的教训。
  尊重自然,其次是重视,重视自然规律,了解自然规律,遵循自然规律。汶川地震发生后,很多人感慨:如果地震可以预测,能挽救多少同胞的生命啊!地震预测在未来能否成为现实,取决于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程度。只有深刻认识自然规律,才能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作出准确预测,减少灾害对人类造成的伤害。这要求我们重视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坚持不懈地提高理论和技术水平,并且向全社会做好科普。笔者曾在某地震灾区看到过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地震发生后,专家前往灾区调查灾害情况,提取监测数据,却发现一口用来监测地应力的井,早已被当地堵死了。地震发生时珍贵的一手数据就这样丢失了,实在让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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