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委宣传部11日晚提供的信息显示,该市在被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存在“虚假整改”的情况后,立即展开行动大举拆除“小散乱污”冶炼企业。
广西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按规划要求,钢铁和铁合金行业主要布局在防城港企沙,但沿海三市均大量引进该类产业;已投产的46家相关企业,其中35家分散在钦州市多个园区”。
2018年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广西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6月9日组织对钦州、防城港两市督察整改落实及群众举报问题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钦州市一批应淘汰的“散乱污”小冶炼企业仍在违法生产,严重污染环境,但广西有关部门赫然公示已完成整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仅在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就发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分布在312、311、218省道两侧。督察组随机抽查的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所见环境污染情况触目惊心。
督察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钦州市以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方式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钦州市宣传部提供的信息显示,6月9日晚,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映存在问题,钦州市迅速行动,出动执法队伍200多人,连夜拆除该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高沙村委恒雄砖厂非法土法炼铝厂。截至6月10日,钦州市已拆除“小散乱污”冶炼企业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