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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020-01-19 14:15来源: 陕西日报编辑:遥城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
  50个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汉丹江水质持续保持为优
  1月1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陕西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全省河流水质同比有所好转,50个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坚决打好以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场保卫战为主战场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优良天数较上年增加1.3天;西安、渭南空气质量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位,咸阳市位列全国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第3位。全省50个国考水质断面中Ⅰ~Ⅲ类比例优于国考指标7.6个百分点;消灭劣Ⅴ类断面,优于国考指标2个百分点。汉丹江水质持续保持为优。
  同时,陕西省部分工作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全面核发排污许可证,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创新实施“清单管理”,全省核发排污许可证5594个,全面完成24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提前一年实现固定污染源监管全覆盖;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率先完成工业源和农业源的产排污量核算;全省生态红线划定数据和图件顺利纳入国家红线划定成果库,是全国首批一次性入库的省份之一;陇县、宜君、黄龙等3县荣获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镇坪县荣获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截至目前,全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达到2个,在全国排名第6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达到5个,在全国排名第12位,在西北地区均排名第1位。(记者 汪曼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