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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碳排放数据造假细节!第三方核查机构为何失守?

2022-03-21 16:33来源: 中国环境APP编辑:雪儿


  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开的中碳能投等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受到多方关注。

  通报中,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两家碳核查机构在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中被发现存在报告“挂名”现象突出、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作为承担“核查”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其所出具的核查报告质量差甚至结论明显失实,一时舆论哗然。

  第三方碳核查机构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规范?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和行业专家。

  “一般情况下,细致、认真核查完一家企业,我们56个人大概要花费两天左右时间。但一些核查机构开展核查工作的时间却很短,可以称之为‘打卡’式核查。”一位为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人员表示。

  以现场核查为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查指南》)明确了核查工作可采用查、问、看、验等方法开展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核查机构“走过场”的情况并不罕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企业给什么材料核查机构认什么材料,让看什么内容就看什么内容。

  “不与原始凭证、台账和报表等比对,甚至也不查看生产设施和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两三个人半天或者一天就‘打卡’一样匆忙结束核查。”这位技术人员举例道。

  这也进一步解释了案例公开内容提到的“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核查工作走过场。”

  往往出一趟差,核查机构可能往往就靠这两三个人,就“打卡”核查完一个地区的全部企业。

  这不难理解,从核查企业履行合同的角度来说,越短的时间就意味着付出的成本越少。为进一步压缩成本,个别机构可谓“想尽了办法”。

  比如一些第三方机构在签订核查服务合同时,往往提交的是企业总部的更资深、更有经验的核查人员。但在实际操作中,派出的可能是属地的分公司核查人员,或者临时调配的人员,进一步缩减成本。

  “挂名”的情况,也随之出现。

  “比如有企业在项目合同中指明将派10位核查员参与现场核查,但只有23人参与现场核查,而且核查报告中的署名和去现场的人又不一致。当问及被“挂名”的人员时,有些甚至表示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核查组成员里。 更有甚者这23人根本不属于合同中提到的核查员。”

  “之前参加过这类核查工作吗?有过经验吗?”

  “没有参与过,就是收到总公司通知被调配过去,就去了。去之前都不知道这个项目是什么情况。”

  核查机构人员的说法令人瞠目。

  此外,案例公开的正文中,还出现了一类违规操作——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结论失实。

  “比如在一些企业,有些初始碳排放报告使用的是缺省值(按照核算技术规范规定,当元素碳含量没有实测值时,选用统一的缺省值),但在核查时发现,需要的实测数据应有尽有,甚至在初始报告前一年都有了,这不符合逻辑。这反映出一些企业后期补上了所谓的‘分月实测数据’,属于典型的弄虚作假问题。”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了核查工作。2021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从通报情况来看,在不足2年的时间内,暴露出部分企业和机构原始数据采集保存不规范、数据或报告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

  核查机构,一般是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其提供核查服务。虽然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但核查机构扮演的角色与承担的责任与一般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并不相同。

  “核查应根据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对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核实、查证的过程。”有关专家表示。

  按照《核查指南》,核查包括了核查安排、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文件评审、建立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等8个步骤。

  核查机构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核查机构对自身的“定位”并不准确。

  采访中,一位曾经从事核查工作的业内人士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核算过程相对复杂,如果没经验,就容易漏掉问题环节,导致出现截然不同的核查结论。”

  他告诉记者,“一旦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第三方机构就应按照《核查指南》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全面、完整梳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涉及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认真分析相关电子台账和纸质台帐的一致性,认真验证现场收集证据的真实性。

  本身责任意识淡薄,又不会受到严惩,企业就势必“有恃无恐”。

  业内专家表示指出,目前的部门规章对控排企业的处罚力度较弱,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罚则基本处于“空白”,与动辄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造假收益相比,无法对其形成震慑。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通报的两个月前,中创碳投已于今年1月对外宣布停止开展碳排放核查业务。

  对此,中创碳投总经理唐人虎的解释:每个核查项目只有一万多块,公司并不赚钱,还要承担高要求和高风险,核查业务“做不动”。

  记者据此对公开数据进行查证,发现某两地分别以79.8万元和29.6万将42个项目和16个项目打包给了碳核查机构,项目的均价分别为1.9万元和1.85万。这与中创碳投提及的价格基本吻合。

  另一家承接相关核查业务的企业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低费用、高要求,碳核查工作跟公益事业差不多了。”

  在没有更强约束力的情况下,因成本和收益等因素,就可能导致第三方机构对核查质量不重视,甚至主观造假。

  “所以除了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对核查机构进行规范,还建议加强对核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比如对核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核查人员的资质要求,或进行备案注册管理,引入‘黑名单’制度等。”另一位受访的专家表示。

  除了“外部”约束,核查机构的能力建设也至关重要。

  一方面,是从业人员技能的增加和素质的提升。“核查工作看似门槛不高,实际上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继电力行业之后还会有更多行业纳入履约范围,就要求核查人员拥有不同的专业背景,熟悉不同的工艺流程。”这位专家表示。

  另一方面,是机构内部管理流程的优化和规范。

  在采访中,这位技术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情况。“在一些核查机构中,人员流动很频繁。我们询问的10个项目负责人中,有8个都已经离职了,有些人甚至还带着项目档案离开,使得核查工作的溯源、复验难上加难。”

  “所以核查机构亟需加强内部管理,主动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对碳核查项目档案实行科学管理,从而杜绝出现因人员流动而造成档案缺失,无法追溯的情况。”技术人员表示。作者:中环报记者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