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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01-09 15:35来源: 中国环境报第3版编辑:雪儿

  今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环境部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提升监管能力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突出顶层设计,切实把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摆在突出位置
  围绕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从省级层面建立政策体系。2019年,修订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增加了“三线一单”及排污许可相关内容,夯实了法律依据。在2015年实施《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来,陆续印发了《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细则》《关于强化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与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2019)》等管理性文件,从操作层面细化了许可证核发程序、排污单位“按证排污”、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强化核查检查,有效解决制约事中事后监管短板弱项
  排污许可制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核心制度,坚持排污许可“全覆盖”是关键。截至目前,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基础,河北省共核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9791个涉及51个行业,除重点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外,其他全部纳入登记管理,共计21718个。为避免发生已经纳入监管范畴的越管越严,而未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却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问题,河北省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分三步走:先查无证排污,再查不按证排污,最后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从4方面强化后期监管。一是及时移交移送未持证企业名单。重点查处企业是否存在无证排污行为,无证排污企业列入“散乱污”清单。阶段性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后,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印发行业不予核发企业名单,移交省执法局和各市局进行现场执法,共移交1610家。
  二是强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以“二维码”为切入点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系统,对已发证行业企业共计8612个重点排污口,均安装了二维码标牌,便于执法人员识别,并可实时获取企业基本信息、监测数据、执法信息等,便于执法监督,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持证单位现场核查和检查。对已发证行业企业,河北省连续3年对钢铁、焦化、污水处理及再生等重点行业2085家企业开展了证后现场核查工作,共发现问题3536
  个,并采取撤销排污许可证(6家)、移交执法局立案查处(133个)和限期整改(397家)的分类处理措施。
  四是根据移交线索和日常执法情况,依法严厉惩处不按证排污、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行为。近3年来,全省环境执法系统共检查企业76083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2万人次,因排污许可证问题进行立案处罚案件654件。
  坚持协同管理,着力探索排污许可和其他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融合途径
  开展了排污许可与环评、总量、排污权确权、污染源普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有效衔接,实现多项环境监管制度的融合和强化。
  一是坚持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有机结合,要求环评文件管理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要求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纳入环评报告编制内容。
  二是坚持将替代总量项目许可证变更作为环评文件审批的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将排污许可与排污权确权工作有效衔接,按照“以证定权,以证定量”的原则,分两批次对7197家企业进行了初始排污权确定。
  四是坚持排污许可与二污普数据更新互补,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许可证核发以二污普清单为基础,二污普数据库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实现两个数据库相互补充完善。
  五是坚持排污许可与重污染天气应急相融合,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明确减排措施和管理要求,作为监督执法量化依据。
  六是坚持排污许可与清洁生产审核相衔接,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要求纳入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2019年对14个行业642家企业清洁生产要求纳入排污许可,倒逼企业落实清洁生产主体责任。
  夯实基础能力,切实凝聚环评与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合力
  一是着力推进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十三五”以来,全省共组织审查规划环评282个,督促已经通过审查的198个规划环评按要求开展了跟踪评价工作。针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园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内不得受理审批与未落实到位基础设施相关的项目环评文件。整改期结束后,经核查符合整改要求的,纳入正常管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建议撤销园区资格等措施,从源头实现了协同监管。
  二是着力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连续3年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仅2019年,全省复核建设项目报告书(表)795个,发现评价等级不正确、执行标准错误、保护目标遗漏、评价因子不全、现状监测调查及影响预测不符合导则要求等328个问题。对286个存在一般问题的限期整改环评文件,对26个问题较重的约谈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16个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通报,全省范围内暂停受理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半年至一年。
  三是着力强化环评编制单位和专家管理。建立了环评编制单位日常和年度考评体系,实行环评编制单位通报制度。对于环评文件存在较大问题的编制单位全省通报,并限制开展编制工作。按照“能出能进”原则,进行专家库更新和调整。2019年全省环评专家库约825人,明确专家问责机制,对存在弄虚作假、泄露技术秘密、技术把关不严造成重大纰漏等问题的专家,清理出专家库,并予以公告,6年内不得重新入库。
  四是着力督促环保措施和设施落实。为确保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落实到位,开展登记备案项目和自主验收项目核查工作。全省共核查环评登记备案表1949项、自主验收项目733项,存在登记表项目污染治理措施与建设内容不适用、擅自变更污染防治设施直接自主验收等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实施了分类处理,有效保障了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善和稳定运行。
  尽管在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全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人民群众期盼度极高的情况,总体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河北省将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和李干杰部长讲话要求,努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