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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这场仗必须打赢!

2020-10-09 14:27来源: i自然·观沧海微信公众号编辑:遥城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全力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对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取得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至关重要。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已于2018年11月30日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底前,渤海沿海城市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目前,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四地多措并举,决胜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确保今年圆满收官。
  辽宁
  严控围填海,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辽宁省日前确定今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主要工作任务:渤海辽宁段滨海湿地修复规模不低于21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不低于33公里;渤海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渤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管理渤海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5%等。
  2019年,辽宁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全面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渤海综合治理的14个整治修复项目全部通过自然资源部的合理性审查,并完成了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强化海岸线分类管控、监视监测、执法巡查等7个方面工作,对变化明显或遥感提取信息不明确的岸段进行了现场核查与测量,开展了岸线修测工作,摸清了全省海岸线的位置、长度、类型以及开发利用现状等基本信息;开展27个海域、海岛及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累计修复岸线约30公里,修复滨海湿地1000公顷,修复海岛7个。此外,辽宁还对海洋执法监察四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重点解决了监管不严问题,使海岸带生态保护得到有力强化。
  同时,辽宁严格管控围填海,制定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压缩填海面积1000余公顷;首次组织了全省海域的生态灾害预测工作,预测辽宁省海域赤潮发生的次数及集中时段,并在大连、丹东、盘锦和葫芦岛市开展赤潮灾害的常规监测,在兴城开展了水母灾害监测,全省海洋生态预警处置机制初见成效。
  天津
  挂图作战,海洋执法有了“智慧大脑”
  由天津市海监总队自主开发的海洋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经过信息优化、系统调试,已经在海洋督察整改、海洋垃圾整治等执法工作中投入实际应用,取得较好效果。该系统将天津市的海岸线、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区、海域使用权属信息、海洋工程、历年处罚案件、入海排污口等大量繁杂的文字、图片、影像信息与遥感卫星地图有机融合,形成了可以随时通过电脑、手机查阅的执法信息系统,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据了解,天津市海岸线共有153.67公里,沿岸包含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工业用海、旅游娱乐用海等海域类别,产业布局多元化、地形复杂导致了入海排口分布散乱又各有特点。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天津市海监总队调派精干力量对照2016年《天津市入海排口调查信息统计表》名录信息,采取地面检查与海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天津市海岸线以下区域内所有入海排水口及入海河流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摸排。
  在排查开始阶段,有很多排口因为位置隐蔽或潮水淹没需要多次进行现场核实,为了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人员经过多次讨论,决定按照电子海图的模式,将排口的基础信息统一录入到电子遥感卫星地图上,做成入海排口电子地图,再依据各排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查。
  在持续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受四季洋流、潮汐变化影响,近岸海域已经清理过的部分点位还会出现垃圾堆积的现象。于是,工作人员着手探索建立海洋垃圾监测预报系统,根据洋流、潮汐变化预估垃圾漂流路径和漂流规律,预判点位,为滨海新区等相关部门决策、治理提供依据。
  据悉,今年天津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已经全面启动,到年底,12条入海河流将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近岸水质也将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河北
  “一河一策”,严控污染物入海
  为加快改善渤海生态环境状况,着力减少总氮等污染物入海量,河北加强涉氮重点行业排放总量控制,并指导秦皇岛市试点开展总氮排海总量控制,推动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
为减少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河北对所有入海河流实施全流域系统治理,落实“一河一策”,逐河明确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措施及责任清单,增加“好水”入海量,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沿海的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实际用水量进行动态监测,设定预警红线。
  同时,河北省在全省49条入海河流设置了101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实行月全省通报制度,对断面超标严重的实行约谈问责、扣缴生态补偿金等措施。
  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河北省13个考核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水质目标要求;河北省近岸海域国控监测点位海水水质均达到第一类标准,全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均达到第一类标准 。
  为加强涉氮污染物排放监管,河北印发了《关于加强涉氮重点行业总氮排放指标控制的通知》,对16个涉氮重点行业落实行业总氮指标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总氮排放总量,实行总氮排放监测上报制度,加强影响海水水质的污染源总氮入河入海控制,确保入海河流总氮年均减少3%左右,不断提升入海河流水质。秦皇岛市也出台了《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工作方案》,试点开展入河入海总氮控制。
  在整治入海河流的同时,河北省还积极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力度,组织沿海三市全面排查入海排污口,目前,已完成了沿渤海区域入海排污口三级核查。
  下一步,河北省将持续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逐步推进唐山市、沧州市建立入河入海总氮总量控制制度,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全面提升入海河流水质,确保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山东
  精准排查,摸清入海排污口“家底”
  山东湾长制实施一年多来初见成效,海洋生态持续改善。下一步,山东将推进湾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精准排查治理入海排污口。
  据了解,《山东省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实施一年多来,山东省、市、县三级湾长体系初步建立,明确省总湾长、副总湾长以及三个省级湾长,青岛、烟台等沿海7市明确市级湾长16名、县级湾长128名,他们是管湾护湾治湾的第一责任人。
  一年多来,山东把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为重点,2019年12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2020年22项重点任务已完成4项。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岸海域和渤海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0.03%和71.61%,分别较2018年提高约7.8和21.4个百分点。
  2019年,山东基本摸清该省入海排污口底数。下一步,山东将继续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前期排查出的2万余个排污口“一口一策”建立档案,分类实施监测溯源和综合整治。
  下一步,山东将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和入海河流综合整治。计划今年底前完成黄河口、小清河口、莱州湾等河口海湾整治修复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3800公顷。确保全面完成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34项重点任务,实现今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左右、渤海海域达到75%左右的改善目标。
  (记者:张晟南 段春祥 特约作者:王麟 通讯员:刘佳 周迎久 张铭贤 吴书光 编辑:郑雅楠 审核:赵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