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服务污染减排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准入、移出及豁免等政策,扎实开展评查工作,坚持每季度对正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截至目前,已有16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列入正面清单:一是环保手续齐全、环境管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运行。二是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按要求履行生态环境义务,环境信息公开情况如实、及时、完整。四是按照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五是单位使用的移动源符合相关规定,达到绿色运输的要求。六是环境守法状况良好,环境风险状况良好,环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近一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和近三年内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七是经过生态环境部门一体化执法检查符合生态环境法律要求。
此外,被评为绿色引领企业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为A级企业,符合先进性企业的,自评价、评级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纳入正面清单管理。近日,济源公布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评定结果,其中,济源市恒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定为A级,济源市宜宁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评定为绩效引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这11家企业直接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实行免除、减少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但这并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轻对企业干扰,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正面清单管理重在发挥“正面”效应。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加强正面推动、正面引导、正面激励,发挥正面清单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让企业“享得了荣誉,担得起责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