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采取综合措施,明确目标进度,抓紧解决突出问题,助力打好稳增长保卫战。
一是按照“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执法大练兵部署,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实战化练兵,提高现场发现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办案查处能力和指导帮扶能力。严格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我们始终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的规定,公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13项、减轻处罚事项8项、从轻处罚事项10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1项。
二是积极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一方面及时学习省市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聘请行业专家和新乡市环保专家库成员组成工作组,结合新乡市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地理位置、天气因素等提前对政策进行研判,科学预警,提前指导。另一方面对从“生产工艺、生产设施、治污流程、主要产污环节”等方面进行精准指导,免费上门为企业提供环保咨询,从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环节,全流程一对一指导,排查环境隐患,堵塞环境漏洞,确保每个重点企业都能为自身进行把脉问诊。同时,借助环保政策宏利,多支持企业申请国家的AB级评定,河南省级绩效引领评定,为企业在全省秋冬季应急管控期间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环境。
三是按照豫环办〔2021〕53号《关于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全市“三个一批”重点项目环评工作,截至2022年5月底,卫辉市开工一批项目共9个,完成审批6个,占比67%(递交环评报告的项目均已受理,其余项目还在前期准备阶段)。
四是按照豫环办〔2021〕6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截至2022年5月底,共审批4个告知承诺报告表。(熊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