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济源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安排部署。示范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成铖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的实施方案,成铖对方案中提到的重点内容和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解读,逐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具体落实举措。
成铖指出,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健全完善了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成果,是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求的积极回应,是有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成铖强调,噪声污染防治是重要民生问题,人民群众对法律实施效果充满期待,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要重点抓好法律中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的贯彻实施,切实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使噪声污染防治法成为宁静环境的守护神。
成铖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是《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的噪声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研讨会、组织法律知识测试和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为准确履职奠定坚实基础。要围绕《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新要求,“下好先手棋”,早、快、好落实各项规定,特别要结合济源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要做好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多种新媒体渠道,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动噪声污染问题社会共治,切实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局领导卢强、李真理、杨志成、王雪峰、赵宗生、李海建参加会议,大气环境科、办公室、环境自动监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