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月14日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导工作安排,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确保巩固栾川县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成果,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联合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对庙子镇、合峪镇、重渡沟管委会等三个乡镇进行检查督导。
此次督导主要从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禁放宣传,各项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辖区是否存在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现象等方面开展。现场检查表明,重管委充分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制作系列宣传短视频、出动宣传车等方法,在辖区形成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庙子镇召开专题会议,与辖区村组签订《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该镇派出所在双节期间查处烟花爆竹燃放行为1起,处罚500元。合峪镇虽采取相应措施,但管控效果不明显,在移民小区及多处路段仍发现有烟花爆竹燃放迹象。
环境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请大家不断提高禁放意识,共同维护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来之不易的成果,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栾川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