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濮阳开发区环保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逐项梳理调度、扎实推进,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站位,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和局党支部领导推动作用,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通过定期调度、纳入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年终述法等措施,将法治建设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同部署、共同推进;整合执法队伍,构建职责明确、权责统一、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为依法监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履职尽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出台《濮阳经开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面依法履职;规范处罚、强制等程序规定,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出台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实现执法全程可追溯和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是依法治污,全面践行生态为民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2021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比61.65%,2个市控以上河流断面全部达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四是严宽相济,全面提升环境治理法治效能。提速审批和评审时限,出台严禁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实施意见,制定企业正面清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严宽相济”的环境执法监管,履行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宗旨,形成全过程一体化的执法模式,对守法企业保姆式服务,助力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对违法企业加大惩处力度,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
五是执普并举,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每周一课”,搭建学法平台,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办“生态环境法治讲堂”等专题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多渠道推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营造公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法治政府创建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