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助推范县法治政府建设,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治污设施、在线设施监测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等,并向企业全面普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在保证企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悉度、影响度等,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全县河流的排查及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安全;加强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的督导检查,随时掌握空气质量变化,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出入重型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确保尾气排放合格。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将继续规范执法行为,严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