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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 多策并举濮阳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见成效

2022-03-22 15:31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李保明

  为持续提升濮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市未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行为、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涉烟花爆竹重大火灾事故、未发生涉烟花爆竹重大案事件,管控工作取的明显成效。

  131日,濮阳市PM2.5日均浓度为45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为良,在全省排第七位,比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低一个污染等级。31日夜间至1日凌晨烟花爆竹燃放高发期期间,濮阳市国、省控站点、乡镇站点PM2.5小时数据整体以优良为主,相对省内其他城市污染程度较轻、污染时长较短。131日省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省近期烟花爆竹燃放情况的通报》,濮阳市受到点名表扬,通报的110个烟花爆竹燃放点,未涉及我市。

  一、高位推动,精心安排部署。秋冬防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指挥调度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131日晚,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延青带领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深入基层一线慰问坚守岗位的领导和同志,针对禁放执法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31日上午,市环委办组织召开大气研判分析会,重点安排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后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环委办各成员单位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多策并举严厉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都亲自带队、亲临一线指挥调度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市环委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安排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向其用户29日起每天早晚各发一次我市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提醒信息;会同市公安局拍摄制作了三期“禁放小剧场”公益宣传视频,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播放。市公安局坚持全员上岗,集中优势警力深入一线开展禁放执法宣传工作,每个派出所每天至少派出1辆警车,在辖区内开展流动宣传,持续播放市公安局下发的宣传光盘,并利用官方公众号持续曝光四期禁放违法典型案例,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也分别利用官微视频等不同形式宣传我市禁燃禁放工作有关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购买、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各县区组织各乡镇办进村入户,通过张贴通告、播放大喇叭、出动宣传车等大力宣传禁售禁放规定,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三、四级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市政府派出12名同志,组成四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导活动。市监察部门下发了《工作提醒函》;市环委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保卫士值班值守,在智慧环保大厅组织2024小时不间断盯屏,全天候监控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截屏交办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力军,抽调16名警力组成多个督导组深入各派出所,对一线执法巡查工作,开展48小时不间断督导检查。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等群体,进村入户,防巡查工作,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四、处罚问责,形成强力震慑。针对前期省“蓝天卫士”监测平台发现交办的清丰县仙庄镇,范县高码头镇、南乐县张果屯镇、台前县侯庙镇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等问题,所属各县区按照市环委会要求,果断对其镇长和派出所所长进行问责,持续强化督察督办,有效压实了乡镇办属地管理责任。针对违规违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公安、应急、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严厉处罚,131日—2115时,全市共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案件68起、行政处罚69人。各县区第一时间对烟花爆竹管控不力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居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131日晚,华龙区因禁放工作不力免除村支书职务1人,约谈包村干部1人,形成了强力震慑。

  下一步,濮阳将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一加强宣传、严格督导、严厉查处,持续巩固全市烟花爆竹管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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