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认定2021年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和装备能力建设达标机构的通知》,认定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2021年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这是该单位获得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之后,再次荣获上级表彰。
2021年,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全面创先争优为导向,以建设“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坚持依法治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行“执法+普法、监管+服务”模式,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环境执法效能,着力推动支队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努力锻造一支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
高度重视,坚定创建信心。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务必拿下。同时多次召开党组会,学习省厅工作方案,听取市支队关于规范化单位建设的专题汇报,研究分解建设任务,协调解决难点堵点,明确2021年市支队必须创建成功,局党组将无条件支持支队创建,以规范化单位创建促进支队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局各项工作争优创先开个好头。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人事、综合、法规、支队等科室(单位)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工作。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支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刻理解省厅开展规范化单位建设的初衷愿景、良苦用心,深切感悟局党组对支队工作的殷切期望、谆谆嘱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创建共识进一步凝聚,工作信心进一步坚定,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研究,拓宽工作思路。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2021年创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成功为目标,召开专题班子(扩大)会,原文学习省厅方案,仔细研究评分细则,针对短板弱项,各科室、各大队负责同志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出谋划策,理顺了思路、明确了措施。制定《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每项工作一一确定责任科室(大队),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创建。广泛征求机关科室、各县区执法大队、服务对象意见,吸纳意见建议9条,充实完善工作方案,保障各项推进措施切合实际、精准有力。
突出重点,狠抓结果成效。对照规范机构职能、强化装备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规范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执法亮点等六个方面36项具体任务,详细梳理支队全面工作,逐项自查自纠,对完成起来有难度的任务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推进。积极协调资金保障,按照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补足补齐执法装备。制定干预插手执法案件登记报告、立功表彰、容错纠错等制度,并逐项落实到位,为想干事、能干事的执法人员撑腰鼓劲,保障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不受干扰、无后顾之忧。创新性的建立“执法+普法”、“两个提前介入”、服务型执法“三个规范”等机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树立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下一步,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以此次认定命名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成效,结合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和濮阳市能力作风建设暨清廉濮阳建设,树牢标杆意识,持续推动实现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不断增强执法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基本素质,不断增强执法效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濮阳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