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决定开展为期20天的2022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为副组长,执法大队、监测监控中心、监测股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关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辖区内发证企业的20%。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执法大队、监测股、监测监控中心的科级干部牵头,带领15名相关人员,划分6个区域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监督审核。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认真审核企业2022年度自行监测方案,重点审核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确保备案方案符合要求。四是加强帮扶指导。对于存在问题的自行监测方案,及时与排污单位沟通,指出问题所在,并积极进行指导修改和完善,确保自行监测方案制订准确、完整。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持续强化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结果及数据联网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主体意识,督促按证排污、按证守法。要求委托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提高警惕,慎重选择监测机构。
截至目前,已审核27家企业,发现问题4个,已指导整改。35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2022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备案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