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台前分局及早着手,提前部署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制订方案,强化分工。4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大气、土壤和执法工作的科级干部牵头负责,突出检查要点、督促问题整改。
二是源头防控,突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产品VOCS含量等关键环节,认真对照法律法规、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使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等企业,核实含量限值与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并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
三提升水平,达标排放。对采用光氧催化、等离子等低效单一VOCS治理工艺的企业,增加活性炭吸附设施,或建设RCO、RTO等高效治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指导化工、石化企业开展新一轮次LDAR检测工作。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实施有效控制,提升废气收集率,做到“应收尽收”。
四是压实责任,确保实效。组织执法、监测、监控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涂料、油墨、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执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处;加大对旁路直排偷排、治理设施擅自停运、严重超标排放,以及监测数据造假、台账等造假违法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