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并坚持以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为依据,深入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用电监管设施建设。
一是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积极推动,狠抓任务落实,切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
二是依法将2022年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纳入安装联网计划。
三是按照“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重点单位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通过使用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自动监控设备,履行法律义务。
四是加大指导和帮扶力度,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和问题台账,实时更新、及时处理,为排污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提高现场检查效率,减少对排污单位的重复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让企业“省心、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