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后,南乐县副县长、县环委办主任宋士宁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县环委办、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住建局等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乡镇长参加会议。
宋士宁要求,要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做到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确保实效;针对会议提出的问题和省委督察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盘谋划,把握节点,加快推进,确保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要充分认识到南乐县空气和水环境治理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措施,硬起手腕,对违反生态环境治理要求的企业和单位,坚决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停工整改,推进南乐县生态环境质量持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