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今年,济源将持续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按照《济源示范区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下列9种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0元奖励。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环境案件线索。
9种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二是向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或委托、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三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四是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省、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五是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六是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污染防治设施;七是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八是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九是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举报电话:12369;0391—6961880。群众也可通过快递、挂号信邮寄或到济源市环境污染投诉受理中心(地址:宏图小区西门对面环保苑小楼,邮编:459000)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