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河南资讯 > 正文 >

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22-06-20 15:59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李保明
  6月17日下午,鲁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鲁山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万福主持,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朋五代表县政府作报告。
  报告共七个部分,分别是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执法工作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创新工作举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打算等内容。
  2021年,鲁山县PM10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5.7%,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9.5%,优良天数282天,超出市定目标24天。三项核心指标全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是全市唯一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的,全省二级空气质量达标县(全省共15个二级空气质量达标县,鲁山县排名第四);7个地表水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73.8%,超额完成市定67%的目标;土壤环境总体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年度目标。
  报告强调,2022年以来,县生态环境系统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提出了“转作风、树形象、抓落实、求实效、创佳绩、争第一”的18字环保工作方针,各项工作都有了较大改进和质的提升,工作创新实现了“四个第一”,即:全市第一个实行乡镇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全市第一个设立专用环保举报电话、全市第一个实行“柔性执法”、全市第一个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报告指出,2021年鲁山县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通过采取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夯实环保工作责任、深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全面强化工作保障等措施,不断提高环境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得到参会全体委员高度评价,在表决中获全票通过。
  • 新闻推荐
  • 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