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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分局开展汛期全县涉水排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2022-07-18 14:22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李保明
  为深入贯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和万正峰市长指示精神,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排查整治涉水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决定7月15日至8月14日在全县开展汛期涉水排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涉水企业、国控断面、重点河流、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远程抽查、日常监测数据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及驻厂监管帮扶、加密监测预警等措施,24小时为企业“把脉问诊”,严防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绿色发展,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主任、其他科级干部任副主任的汛期涉水排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参与。制定《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开展汛期全县涉水排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成1个巡回检查组,由分管副职牵头,对涉水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巡视,对执法人员驻厂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压实职责任务。划分7个片区,水办、监控中心、监测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对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重点涉水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河流沟渠等重要点位,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在线监测数据、无人机飞检、远程执法抽样检查,对“借雨排污”、污水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超总量)排放、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同虚设、汛期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进行帮扶指导。督导污水处理厂(站)、涉水工业企业、养殖种植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汛期来临前和汛期期间做好应急处置、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等工作。
  三是开展驻厂监管。7月15日-8月14日,在全县开展汛期涉水排污单位驻厂监管专项行动,对17家重点涉水企业每家派驻1名执法人员,24小时驻厂进行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管,提升治理能力,实现达标排放。对驻厂过程中发现的台账记录不全、环境脏乱差等环境管理类问题,指导帮扶到位;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违规使用药剂或干扰剂、超标排放或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问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通过对全县重点涉水排污单位的执法检查和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切实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确保汛期全县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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