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制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方式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并建立了企业数据库,列入双随机抽查的企业共计669家。截至目前,在全县工业企业污染源中抽取了随机检查企业137家,其中重点监管企业23家,一般监管企业81家,特殊监管企业7家,其他检查企业26家。
二是优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非必要不进厂执法检查。积极利用在线、视频、用电量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在执法检查中,严禁态度生冷蛮横、简单粗暴,严禁借机吃拿卡要,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和局法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核,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是优化审批服务。严格执行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关系民生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办理环评手续;对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等17大类44小类行业,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新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环评办理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指导、加快审批,为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创造条件,不让项目开工建设等环评。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4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46个,未因环评办理不及时影响企业、工地开工建设。
四是优化企业帮扶。定期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问题。实施企业差异化管控,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治污水平实施不同级别的管控,“一企一策”,确保管控精准、科学,防止“一刀切”;协调政府资金27万元,聘请第三方对濮王园区内15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个园区制定了“一园一策”,提出整改意见,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申请中央资金提升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丰利石化申请到中央资金190万元,新上RTO焚烧炉一台;中泰石化进入中央资金项目库,申请资金将用于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做好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共评定国家、省、市重点行业A级企业6家、B级企业13家。
五是助力企业发展。贯彻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助推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复工复建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差异化环保管控政策,除通知要求的9个行业执行原定管控措施外,其他待业管控措施全部解除,恢复正常生产。另外对涉及民生、军工、防疫等企业申报联防联控工业源白名单24家,秋冬防管控期间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排放达标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