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对鹿邑县产业开发区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

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家小加工点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属于“散乱污”企业。已联合属地政府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按照“两断三清”限期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恢复原状。

下一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实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确保“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 陈祖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