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濮阳市部分省控空气站保障不力的警示函,濮阳经开区环保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点运行保障工作开展自查。
一是迅速组织行动。3月29日,濮阳经开区环保局成立排查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迅速组织力量,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的函》(豫环委攻坚办函〔2022〕4 号)有关规定对辖区濮水河管理处国控站点运维、电力等问题诱因组织全面排查,对排查问题细化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二是建立沟通渠道。坚持地方环保部门不干预原则,及时与监测站点运维公司进行沟通,询问运维公司日常运维、是否有异常数据发生、站房电力供应、网络、设备安全保障是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是否正常。和电力公司沟通加强空气站点供电保障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检查频次。工作组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保证站点连续稳定运行,对国控站点周边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的保护,完善警示标牌及视频监控进行检查,定期对辖内国控空气站、采样区域的现场勘查,深入查找并消除不良影响因素,防止人为干扰监测情况的发生,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有效保障空气站点的规范运行。
下一步,濮阳经开区环保局将形成常态化巡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好国控空气站周边环境,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反映环境质量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