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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调整

2023-05-10 13:52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贾啸威
  5月4日,济源市人民政府印发通知,发布《济源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当日起开始实施。
  这次依照2022年6月5日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济源实际, 对2012年版《济源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进行调整,旨在适应济源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形成建设宁静和谐的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
  调整前济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总面积为47.8平方公里,调整后总面积99.4平方公里。调整后区划范围以现状建成区为中心,东到锡海线,西至西环路与西二环,北达北环路,南至S309及泽南村北部-小王庄村北部,包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因济源划分范围内无符合0类声环境功能区条件的区域,此次不作0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为了便于管理,方便操作,声功能区划主要以街、小区边界、道路、河流绿地等自然地形为区域边界,将济源划分为1至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至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1个功能单元。
  1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3个单元,面积约18.6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18.7%,执行标准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2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3个单元,面积约49.8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50.1%,执行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5个单元,面积约31.0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31.2%,执行标准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方案》指出,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声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加强对社会生活、施工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禁止在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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