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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依法处理一家严重污染环境企业

2018-09-03 16:49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李保明
  8月20日,接群众举报,汝阳县公安局、商工委、环保局、陶营镇政府联合对位于汝阳县陶营镇柿园村关家16组一处非法小炼铝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非法冶炼点加工铝锭97锭,约2吨左右,现场有生产设施坩埚3个、生产原料铝渣10余吨以及煤炭、煤粉等,冶炼产生的废铝粉灰10余吨左右贮存在厂房内。
  县环保局于8月20日当天对此案立案调查,对现场生产设备、涉嫌危险废物的原料及产生的废铝粉灰等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铝渣、铝粉灰进行采样检测。根据县环保局对当事人周某勇调查询问笔录,以及8月28日第三方机构检测结果认定,该批原料两堆铝渣其中一堆(8.58吨)超过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该当事人周某勇涉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且超过三吨以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调查,8月31日,县公安局对当事人周某勇实施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为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汝阳县开展对各种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清理整顿,县委、县政府也多次下发了关于取缔整治各种污染违法行为的决定,依法关停了一大批违法企业。然而,仍然有少数人置规定于不顾,我行我素,无视法律,唯利是图。对该起违法事件,再次证明了我县对环境污染防治的决心和意志,无视规定,非法经营,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谋取利益,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至目前,汝阳县已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1起,涉及36家企业,罚款830多万元,拘留10人。(汝阳县环境攻坚办 张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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