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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9-12-04 13:51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0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8个,占40.0%,同比降低10.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降低10.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总磷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降幅为24.1%,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升幅分别为12.3%和42.1%,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持平。
  本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06~2.67之间,水质较好的是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津南区、东丽区、滨海新区;同比变化率在-17.50%~59.96%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西青区、滨海新区和河北区外,其余13个区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同比恶化程度排前三名的区是蓟州区、东丽区、北辰区;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65~2.46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下降的前三名为红桥区、东丽区、河东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西青区、南开区、和平区,较差的后三名为东丽区、津南区、北辰区。
  按照《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津政办发〔2018〕3号),根据2019年10月份监测结果,各区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西青区、南开区、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宝坻区、滨海新区、武清区、河东区、静海区、红桥区、宁河区、蓟州区、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
  对照10月份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西青区140万元、南开区120万元、和平区100万元、河西区80万元、河北区60万元、宝坻区40万元、滨海新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东丽区140万元、津南区120万元、北辰区100万元、蓟州区80万元、宁河区60万元、红桥区40万元、静海区2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武清区和河东区不予奖惩。作者:董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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