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新闻 > 正文 >

栾川县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核查登记工作

2019-12-17 18:35来源: 栾川环保局宣教科编辑:南筏

  为有效降低非移机械尾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继续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核查登记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已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由县环保局牵头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执法检查组,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分工,在此区域内每周执法检查一次,县环保局组织县直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非移动机械  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出的违法行为,由相关单位配合环保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此次核查工作要求,全县范围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和使用未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无车辆号牌、未安装北斗定位监控装置的非移机械。代理商、经销商、交易商和租赁企业的所有非移机械必须进行核查登记。不得销售、交易、租赁、未粘贴绿色标识、无车辆号牌、未安装监控装置的非移机械,所有非移机械必须使用国六以上柴油。禁用区所有非移机械的使用必须审批、备案。对违规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清理出场,企业和施工工地不能参与评优,同时,不得申请重污染天气管控豁免企业和工地。在禁用区(低排区)仅允许使用粘贴 III 类绿色标识的非移机械。

  • 新闻推荐
  • 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