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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生态环境部门与台办建立合作机制

2020-01-06 09:49来源: 中国环境报第7版编辑:南筏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日前与市台办签订《张家港市台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工作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落实台资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促进台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据了解,“合作机制”将指导台资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到环境保护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防范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指导台资企业制定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督促台资企业加强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收集、处置、排放过程中的管理,帮助台资企业研究并制定污染防治计划,有效提升企业减排能力等。
  “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将进一步加大服务台资企业的力度,推动台资企业绿色发展。”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局长沙立平表示,“合作机制”还将支持建立台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平台,平台由市台协与市环境保护服务行业(如环科学会、环保志愿者协会等)共同搭建,为台资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教育培训、防污减排技术服务等涉及台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服务,提高台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水平,鼓励引导台资企业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服务。(李莉 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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